为助力黑龙江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的关键信息梳理如下,供广大企业,特别是从事技术开发领域的企业参考。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在黑龙江省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根据上年销售收入不同,比例在3%-5%之间)。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总分71分及以上为符合)。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特别提示(技术开发类企业): 对于以技术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需重点关注知识产权(如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的积累与布局,以及研发项目的规范性管理(立项报告、验收报告等),以充分体现企业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活动的持续性。
二、 认定流程
2020年黑龙江省高企认定工作主要采取“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审查认定”的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 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条件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进行申报准备。
2. 网上注册与填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并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 地方初审与推荐: 企业将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市(地)科技主管部门。市(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核实,并汇总推荐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
4. 专家评审: 省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5. 综合审查与认定报备: 省认定机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对通过认定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 备案公示与证书发放: 经国家备案通过后,由省认定机构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 重要时间节点(参考2020年安排)
- 申报受理期: 通常分为多个批次,例如2020年安排了两至三批申报,具体批次及截止时间由省科技厅发布正式通知。企业需密切关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发布的当年申报通知。
- 材料报送: 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地市科技局提交纸质材料。
- 评审与公示: 专家评审、认定公示等工作一般在各批次申报截止后陆续开展。
四、 主要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 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一般企业为25%)。
- 资金奖励: 黑龙江省及各市(地)政府对新认定及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具体金额以当年政府发布政策为准,例如部分地区对新认定企业奖励可达数十万元)。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比例加计扣除(目前政策为按实际发生额的100%税前加计扣除)。
- 政策倾斜: 在项目申报、政府采购、人才引进、融资贷款、土地房租等方面享有优先支持。
- 品牌提升: “国”字招牌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增强客户、合作伙伴及投资者的信心。
五、 咨询电话与信息获取渠道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 主要咨询单位: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 信息发布官网: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http://kjt.hlj.gov.cn/)
- 咨询建议: 由于具体政策细节和申报要求可能随年度调整,强烈建议企业首先联系所在地的市(地)级科技主管部门(如哈尔滨市科技局、大庆市科技局等),获取最直接、最准确的指导。各市地科技局联系方式可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道路的重要举措。对于技术开发型企业而言,这不仅是享受政策红利的契机,更是系统梳理自身技术创新体系、规范研发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良好过程。请相关企业提早规划,充分准备,积极申报。